庭上以案释法 为50余人开展专项警示教育
2019-05-22 17:49:43          来源:岳塘检察院 | 编辑:admin | 作者:黎湛 欧阳资         

岳塘新闻网5月22日讯(通讯员:黎湛 欧阳资)5月21日下午,由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在岳塘区法院开庭审理,岳塘区检察院与昭山示范区纪工委联合组织了区纪工委及昭山镇全体村支两委成员共计50余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接受了一场生动的、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

经查:2012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郭某为承揽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新华村范围内迁坟、拆除、清表等工程项目,先后8次送予时任新华村村主任殷某(已起诉)人民币共计86万元。后被告人郭某通过殷某的帮助,以个人名义或挂靠其他有资质的公司顺利承接到工程项目。新华村村支两委召开会议,村干部殷某、杨某(已判刑)、李某(已判刑)、罗某、何某合谋商定今后从新华村委会承揽项目的施工方需按照工程款3%的比例向新华村村委会缴纳管理费,另将工程款7%以“协调费”的名义分给新华村村支两委成员。郭某为顺利承接到新华村范围内的工程,同意了村支两委该要求。并在新华村承揽了二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迁坟工作中按照工程款7%的比例送给新华村村支两委成员11.2万元。在新华村承揽新华村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迁坟工作中按照工程款7%的比例送给新华村村支两委成员14万元。

“这次组织我们来听庭审,给了我们很大的震撼,做人做事还是要有底线,不能触犯法律,做村干部更要加强学法,懂得守法,真真切切为村民做实事。”昭山镇高峰村支两委成员说。

“村支两委作为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直接执行人,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其行为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整个党员干部的形象,村支两委的腐败会引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危机。此次我们联合岳塘区检察院组织这次廉政警示教育庭,就是为了更好的给我们的村支两委成员敲响警钟,要把党纪国法牢记心中。”昭山示范区纪工委干部表示。

责编:admin

来源:岳塘检察院

岳塘要闻
视频精选
精选推荐
我要报料

  下载APP